关于校园干道机动车占道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2 撰稿:未知 编辑:admin 审核: 来源:校门户网
全校教职工: 经学校2013年3月4日校务会研究决定;在校教职工(含长期聘用合同工)的机动车在学校规划的干道停车位停车,收费标准每辆车为人民币100元/年。其他人员的机动车在校内停车,收费标准按西南石大校发(2012)61号文件执行。 根据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凡在校园干道占位停车的机动车主(有固定车位的除外),请到保卫处交通科(办公楼104,电话2924)办理缴纳2013年占道费的相关手续。 保 卫 处 2013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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