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04-11 作者:    编辑:霍向军    审核:    点击:[]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 (201611月修订),我校研究生从2014级开始实施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现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结合“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南石大研〔201414号)、“西南石油大学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

     

    一、考核时间、对象

     

    1.考核时间: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时间为20163-4月,具体考核时间安排见“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时间安排表”(见附表1)。

     

    2.考核对象: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迟或提前毕业研究生。

     

    3.考核相关规定:2015级及提前毕业研究生应主动参加中期考核分流工作,只有通过中期考核分流的研究生,方才具备毕业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资格。

     

    二、考核组织领导与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

     

    为组织实施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中期分流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15级研究生中期分流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张小飞  

     

    成员:帅建祥、崔发展、李学林、蒋朝莉、喻滨、潘建屯

     

    秘书:霍向军

     

    2.工作要求

     

    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全面动员、组织和开展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组织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做法,并按学校考核时间安排,按时完成中期考核分流工作;

     

    学院结合中期考核工作、根据在籍研究生名册,认真审查未参加中期考核研究生的情况,对于硕士研究生第三学年(第6学期)、博士研究生第四学年(第8学期)未参加中期考核,学院要对其进行警示;对于硕士研究生第四学年(第8学期)、博士研究生第五学年(第10学期)仍未参加中期考核,学院应对是否终止其学业(退学)提出意见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1.考核内容

     

    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与能力、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研情况等四个方面,其中:

     

       (1)思想政治表现:包括理想信念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情况、尊师爱友团结协作情况等。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研究生“语文、数学、英语、逻辑、计算机、社会知识”等综合素质与能力(机考)。

     

       (3)课程学习:考核研究生所学课程的考试(或考核)成绩。

     

    (4)学位论文及科研情况:考核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论证情况,考核研究生在论文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取得的成果。

     

    2.考核等级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警示(跟踪培养)、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优秀等级条件

     

    各学院优秀等级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中期考核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满足下列情况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排名本学科专业参加测试学生的前二分之一者;

     

    3.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无重修记录;

     

    4.有较强的科研和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者优先考虑;

     

    5.第三学期获得学业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6.外语通过六级考试者优先考虑。

     

    二、合格等级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情况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

     

    1.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2.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

     

    3.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三、警示(跟踪培养)等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警示:

     

    1.现实表现较差,违反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2.未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已修读课程中有1门课程不及格者;

     

    3.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

     

    四、不合格等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2.累计两门课程重修不及格;

     

    3.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按照教育部第40号令《高校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者;

     

    4.伪造《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的相关数据,经认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者;

     

    5.其它不宜继续培养的情况。

     

    四、考核结果处理

     

    1.优秀、合格

     

    考核为优秀、合格的研究生,顺利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可于来年(或当年)顺利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可作为研究生参评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2.警示(跟踪培养)

     

    1)考核结果为警示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当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2)对于考核结果为警示的研究生,学院及其指导教师应对其进行约谈,分析并追踪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

     

    如主要责任在导师,应针对考核弱项,导师和研究生分别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或根据研究生个人意愿更换导师,研究生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新导师签署意见;

     

    如主要责任在研究生自身,研究生应针对考核弱项,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导师签署意见;

     

    3)对于考核结果为警示(跟踪培养)的研究生,学院应对其实行全程跟踪,并在一定的期限内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其复查;对在整改期限内仍无明显改进者,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其延期学习1年或按不合格生分流。

     

    3.不合格

     

    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终止其学习,按《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核程序和方式

     

     1.学生自我评议  

     

    1)研究生下载《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附表2),按要求逐项填写;

     

    2)研究生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研究生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的在线测试,测试成绩后5%的学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向各学院提供;

     

    3)研究生在此基础上进行中期考核分流自我评议。

     

    2.导师签署考核意见

     

    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个人总结、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根据“考核等级和标准”做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级评定。

     

    3.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1)考核小组审查学生中期考核分流资料,结合导师推荐意见,对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进行考核等级初步认定;

     

    2)组织进行争优答辩(或审定)。对导师推荐为优秀或考核小组初步认定为优秀的研究生,进行争优答辩(或审定),并根据情况做出考核等级认定;

     

    3)组织进行不合格、警示(跟踪培养)研究生的考核答辩(或约谈)。对导师意见或考核小组初步认定为不合格、警示(跟踪培养)的研究生,进行答辩(或约谈),并根据情况做出等级认定;

     

    4)将考核意见汇总提交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4.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认定,讨论处理考核工作出现的问题,最终确定考核等级并向学生公布;

     

    5. 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将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情况汇总表(附表3)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相关资料连同答辩资料等交档案馆存档。

     

    六、考核争议处理

     

    参加考核的学生或导师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或不服,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学校仲裁委员会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法律顾问、师生代表等组成。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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