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生源质量,规范推免生录取程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章程》的文件精神,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作为接收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的工作依据。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2.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备注:推免生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正式公布的为准,推免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学院的接收办法,并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照学院要求进行复试。
3.学院复试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四、奖励措施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等。
1.生源奖学金用于资助推免生。具体标准为:
(1)我院接收的推免生每生8000元;
(2)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学费按学校规定学费的50%收取。
2.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3.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
4.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
5.学院为成功推免至我院的学生提供以下奖励政策。
(1)优先选择学院导师;
(2)优先选择进入学院科研项目团队;
(3)为我院接收的推免生提供4000元/人的科研启动经费。
五、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
(1)入学前(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不合格。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监督与公示
1.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2.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学楼D501) 邮编:610500
3.如有疑问,请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咨询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思学楼D501
咨询QQ群:702919212
咨询电话:罗老师,028-83032550
邮箱:swpu-mks@swpu.edu.cn
4.学院官网:/szb
八、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