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红色血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激发我院师生的爱党、爱国热情,彰显学生的报国志、强国心,学院决定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合唱比赛暨迎新晚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马传薪火,弦歌谱新篇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19:00
2.彩排时间:2024年12月6日(暂定)
3.活动地点:艺术大楼演播厅(暂定)
三、活动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师生
四、节目形式
1.比赛类:红歌合唱(此项目为必选类,各年级必须根据参考歌单选曲参赛)
2.表演类:诗歌朗诵、舞蹈(民族舞、古典舞)、舞台剧、相声、器乐、小品等师生共创节目。
五、评分规则
1.合唱比赛规定每支参赛队伍演唱时间为3—5分钟,如若时长不够或超时会扣分。(每多/少10秒扣0.5,以此类推)
2.合唱比赛采用现场打分的办法,从歌曲内容、精神风貌、演唱效果、指挥艺术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指挥可以邀请专业人员,表演必须为本学院学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合唱比赛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若干单项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服装奖、最佳团体奖等)。
2.获奖队伍将获得荣誉证书。
七、相关事宜
1.合唱比赛要求
(1)以每个年级为单位组成合唱队参加比赛(含指挥1名,领唱2名),各参赛队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融入舞蹈、朗诵等弘扬正能量的其他舞台表演形式。
(2)各参赛队伍选曲严格按照比赛歌单,限选一首曲目,并根据所选曲目自行准备3—5分钟的音乐伴奏(采用MP3、MP4格式)。
(3)演出服装和道具等由参赛队伍自行准备,最好统一着装。
2.迎新晚会节目征集
(1)节目类型包括诗歌朗诵、舞蹈(民族舞、古典舞)、舞台剧、相声、器乐、小品。节目内容必须符合此次活动主题,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形式上力求创新、有深度、有新意,鼓励结合学院特色编排富于创造性、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节目。
(2)表演人数可以为单人或多人,每个人参演节目不超过2个,伴奏、道具自备。
(3)每个送选节目应至少确定1名负责人。
3.时间安排
(1)请各年级文艺委员于11月7日(周四)之前填写合唱比赛报名表(附件1),并以飞书形式发送至曾紫涵,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队伍名称”。
(2)请各节目负责人于11月7日(周四)之前填写节目征集表(附件2),并以飞书形式发送至何俊欣,文件命名为“队伍名称+节目名称”。
4.其他
由文艺部负责节目的组织、征集和筛选。活动开始前,节目需提前统一彩排。比赛节目演出顺序由抽签决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