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上午一二节课,校党委副书记赵正文在思学楼B210教室为260余名本科生讲授《形势与政策》课,全面解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对我校修订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小飞、形势与政策课程教研室主任徐科琼、部分形势与政策课程授课教师聆听了赵书记授课。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高校对学生教育管理所必须遵守的“根本大法”,也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
赵书记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背景情况介绍、修订的主要内容介绍、新《规定》呈现的主要特征、我校《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最后,赵正文书记就新《规定》的修订给大学生带来的启示,对全体学生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提高诚信意识,自觉践行诚信要求。希望大家时刻牢记诚信并积极践行诚信要求,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和诚信品质,争做诚实守信的“代言人”。二是注重自我完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新修订的《规定》在总则的第五条明确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我校在修订学生管理规定的时候,也充分结合学校实际,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要求,提出了诸多相应举措,希望大家要主动查找不足,提高目标定位,真正付诸实践,努力练就本领。三是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要求学生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也要学会用法,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据悉,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全面实行。我校新《规定》正在征求各个方面意见和建议,2017秋季学期开学后将和全体学生见面。学校现在广泛征求意见,如同学们对《新规定》有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对反映,学校将认真梳理各类意见和建议,力求使新《规定》更为完善,并成为我校指导和规范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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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现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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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 赵正文 授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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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现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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