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18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2017年9月学校启动了2017-2018学年教学评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2018年1月-6月应进行教学任务评价、教学建设评价和教学获奖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报名申请2017-2018学年教学评价且完成专家听课环节的教师(不含2015、2016年新入职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流程及时间安排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方案(试行)》(西南石大规评〔2015〕9号)文件精神,教学评价包括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任务评价、教学建设评价和教学获奖评价。
(一)教学建设评价和教学质量同行评价
各单位依据2015年12月-2016年2月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的教学建设评价办法和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办法制定本年度评价方案,客观、公正、有理有据地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建设、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给出相应的评价分数,填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单位评价一览表》(附件2)中,同时将各教研室2015年-2017年教学工作量填入附件3中。
(二)教学任务评价和教学获奖评价
申报教师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学习/进修/任职情况、教学获奖情况以及近3年的教学工作量(含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指导毕业设计等)如实填写入附件4、附件5、附件6中,6月4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各单位负责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近3年的教学工作量是指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即2015年春季学期至2017年秋季学期)教师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审查、汇总各项材料后,最迟6月11日前将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文档以“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单位评价汇总”命名发送至邮箱swpu_jsjxfz@163.com。
1.本年度单位评价方案及支撑材料;
2.《XX(单位)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单位评价一览表》(附件2)、《XX(单位)各教研室2015年-2017年教学工作量一览表》(附件3);
3.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主要学习、进修、任职情况汇总表(附件4)、教学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5)、近3年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6)及支撑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果及使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各单位的评价方案和评价结果进行严格审查;同时组织专家依据《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综合给出教学评价结果。教师的教学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周秋旭、陈芳;地点:思学楼AB305室;电话:2095。
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