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18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2018-09-13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及《西南石油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化学化工学院将进行2018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制

硕士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博士生的标准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二、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对象

1、学位论文通过中期检查但未申请过学位论文答辩的2015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

2、曾申请过延迟答辩的研究生;

3、申请过学位论文答辩但送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或答辩通过但不推荐授予学位,学院同意其延迟答辩的研究生。

三、答辩资格审查

1、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见附件)

1)系统提交答辩申请:除了14级以前的工程硕士,其余学生务必全部从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方能进行答辩审核,后续答辩流程也从系统进行。(研究生院网页左下角进入系统,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学号或身份证后六位。答辩申请操作详情参考附件中操作指南)

2纸质材料各1

培养计划;

课程学习成绩单(2015级研究生不再出具成绩单,均从系统审核;其他年级自行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打印成绩单并盖章,图书馆C614);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与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或期刊编辑部录用证明(编辑部盖章))、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过导师审定,并且导师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学术成果与该生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导师签字确认若期刊论文被SCI收录,需提交图书馆情报室出具的收录证明

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

授位信息表(仅提交电子版)

3提交电子材料:以上项电子文档发到邮箱3048918253@qq.com

2、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地点

提交时间:2018913日~925日(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全者,逾期不受理);

提交地点:化工院明德楼A527

3、答辩资格审查

化工院在收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后进行答辩资格审核,不具备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4、硕士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定

2018级及以后年级硕士研究生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2018年修订)》执行。2014级至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试行稿)》执行。2014级以前年级硕士研究生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5年版)》执行。

5、博士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定

2018级及以后年级博士研究生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学术成果要求的规定(2018年修订)》执行。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和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2015年修订)(西南石大学位[2015]10号)》执行。2016级以前博士研究生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西南石大研[2011]4号)》执行。

6、博士预答辩

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同时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时需提供预答辩记录表。

预答辩时间:20181018日前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化工院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学位论文必须首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学位论文文字重合比例硕士研究生<20%,博士研究生<10%)后才能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提交材料:

1、    答辩申请书(最后一页需到校财务处签字盖章,明辨楼B112

2、学位申请书

3、论文电子版:发送到3048918253@qq.com

论文电子版命名: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严格命名,否则系统无法识别)

(例如“200551100002-李三-信息系统-计算机专业-张三.doc”)

提交时间:20181018日前

五、学位论文送审

提交正式纸质送审学位论文(论文格式见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提交12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中的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

2、博士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提交15份(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致谢和学术成果中的姓名和作者)。

3、提交时间地点

1提交时间 20181022日前,逾期不再接收。

2提交论文地点:化工院明德楼A527,联系电话:028-83037313

六、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计划于20181114~122日,具体答辩时间安排需根据论文送审情况确定,可以提前,请研究生关注化工院网上通知,随时做好答辩准备。

七、答辩后论文归档要求

1、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后10天内向化工院提交归档学位论文正式稿。

2、研究生向化工院提交的论文份数为:博士学位论文16份,硕士学位论文12份。

八、重要参考信息

其他相关信息,可查看研究生院网页关于《西南石油大学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gs.swpu.edu.cn/NewsDisplay.aspx?id=1328

 

化学化工学院

2018913

 化工院答辩附件.rar

包含:

1规章制度

2学位申请学术成果基本要求

3学位论文答辩全套表格(学生用)

4论文封面格式等文件

5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学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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