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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年鉴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2019-09-20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院内各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请2017级、2018级、2019级研究生积极参与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实施原则: 1、学业奖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化学化工学院2018-2019年度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细则(2019版)》评定。2019级研究生根据最终录取成绩(学院网站公示为准)进行评定。 2、国家奖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和《化学化工学院2018-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评定。 3、国家助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执行。 4、学校助学金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 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王兵、段明 副组长:陈刚、唐鋆磊 组 员:诸林、张辉、王林元、刘宇程、郑璇、曾雅清、冷帅、曾蓉、王吉星、薛松松、王丹阳、陈坷铭、蒲韵霜、姚锰、赵书梅、李双双、罗梦娟、何杰、林晨、杨越、成林、麻晓宇、其他学生代表。 二、综合测评时间安排 2019年9月9日至9月12日为个人总结,自我评价;结束后由班级研究生测评工作小组测评。 2019年9月16日至9月17日为班级研究生测评小组测评及导师评分;结束后提交学院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测评审核。 2019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为学院评审委员会测评审核。 2019年9月21日至9月24日为统计、审核和公示。 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助学金评定安排 (一)时间任务安排 1.2019年9月23日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相应表格并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 2.2019年9月24日至10月7日为评审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期,之后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注:奖助学金申请表时间统一填写2019年9月20日。 (二)综测补充说明 1.原则上,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时,依次参考020201学习成绩、020301论文专利、020101外语学习、010104学生工作、030101学科竞赛单项分数进行总名次排名; 2.研究生三年级学生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时,依次参考020301论文专利、030101学科竞赛、010104学生工作单项分数进行总名次排名; 3.如出现单项分均一致的情况,则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认定。 四、材料上交 本次综合测评支撑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7级2019年9月22日17:00;2018级2019年9月12日。 五、学年鉴定 1.2019年9月20日至9月25日各研究生根据化学化工学院制订的实施细则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 2.学年鉴定表为人事档案材料,不得使用打印稿,表中所列各项(除盖章栏)全部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留空白; 3.各班级学年鉴定表于9月27日17:00前,由班长按学号顺序汇总,并将《2018-2019学年度学年鉴定上交汇总表》统一交到明德楼A521。 六、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 根据申请情况,同一学历层次进行评定。 七、研究生学术成果及获奖数据统计 各班组织研究生统计在2018 -2019学年度论文发表、专利授权、获得奖励(仅填写省部级及以上获奖,但不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奖)情况。本年度统计工作以网上登记作为唯一有效数据。学生务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入口:http://192.168.2.185/pyxx/login.aspx),学生自行线上填写,辅导员线上审核;各项统计工作在9月22日前完成。 八、意见反馈及申诉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校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名单公示阶段向化学化工学院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电话:028-83037307 冷老师、曾老师。 九、参考文件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链接:/xgb/info/1035/10781.htm
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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