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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2019-09-18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7年9月,学校入选为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学校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有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十二五”以来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239项;发表论文12869篇,出版著作428部;获准授权专利3927项,其中发明专利1697项,实用新型专利2224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学校是全国高校就业50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化学化工学院是西南石油大学四大主干学院之一。学院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以及博士后流动站、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一流。学院学科带头人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罗平亚教授。另有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4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4人。实验室面积6000多平方米,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达4千多万。建设有化学化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油气田应用化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油田化学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环境保护油气田污染防治与环境安全重点实验室、中石油HSE重点实验室。 十二五以来,学院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5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余项;出版专著和教材14余部,发表研究论文9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6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100余件;化学工程与工艺和环境工程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进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全国前20%(评估结果B+),化学学科成功进入ESI排名世界前1%行列。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2、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 1、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0817)(含直博生),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0830); 2、推免生需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习。 (欢迎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s/zsgz/zsjz.htm,查阅2020年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以及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相关附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章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及招生专业目录。并于9月28日——10月25日登陆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申请人接受复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复试; 3、学院复试通过后,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4、申请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2)发表的学术科研论文或著作或发明创造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3)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4)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5)体检表(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或带本人一寸照片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6)国家英语四、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还须提交申请人自述和专家推荐信1份。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提交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四、奖励措施 1、学费减免新政策: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属于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减免推免生的全部学费,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减免推免生的50%学费; 2、享受最高等级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校基本助学金; 3、设立一流学科经费专项资助:每年从一流学科经费中划拨200万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与竞赛专项基金和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专项基金优先资助推免生; 4、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研究生生源奖学金、学校基本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体系以学校最新的文件为准。 (1)国家奖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
(3)学校奖励办法
五、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 (1)入学前(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报到时间两周内)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不合格; 2.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第二年春季学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 六、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由段明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负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段 明 副组长:唐鋆磊 成 员:王 兵、陈刚、王林元、张辉、刘宇程、诸林、马喜平、肖国清、解正峰 联系电话:028-83037323 下设复试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的工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由导师代表、纪检、工会、民主党派人士组成。 复试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陈刚 成员:冯英、郑璇、冷帅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长:全红平 成员:范逸轩、郝晶晶、王金玉、吴洋 联系电话:028-83037305 本次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试办法、成员名单及地点复试前另行通知。 七、监督与公示 1、学院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028-83037306 联系人:冯老师 电子邮箱:449727515@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526 2、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529 邮编:610500 咨询电话:028-83037309 联系人:全老师 3、电子邮件:419574921@qq.com 4、网址:/hgy/ 九、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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