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衡彤
副主任:牟卿、文武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昱、方可、田继东、向海昀、阮先玉、孙维平、苏培东、李平、李洪祥、李年银、李涧松、李德海、杨兆中、杨丽新、杨春丽、吴晓敏、何显儒、何涛、张禾、张强、张光君、张恒汝、罗小华、周东华、赵永清、赵虎、赵聃、钟小红、段文猛、殷冲、党刘栓、高军、郭艳、彭小华、覃吉春、蒋发光、焦道利、曾晓慧、谢照顺、蒲万丽、解正峰
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主要职责及人员构成如下:
一、权益保障委员会(13人)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权益保障工作相关的会议;
2.听取和审议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议和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涉及教职工教育、培训、聘任、考核、奖惩等重要规章制度。
4.审议和决定有关教职工住房的调整、分配办法(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5.组织教职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咨询、监督。
6.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并向教代会执委会汇报工作。
(二)人员构成
主任:曾晓慧
副主任:赵聃
委员:阮先玉、孙维平、苏培东、杨兆中、何涛、何显儒、张禾、张强、罗小华、高军、衡彤
二、提案工作委员会(16人)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提案工作相关的会议;
2.组织和征集提案;
3.审议代表提案,提出立案意见;
4.负责提案送达并负责组织召开提案集中办理会议;
5.检查和督促承办单位办理提案;
6.召开提案办理情况集中反馈会议反馈提案办理情况;
7.采取一定的方式公开提案办理情况;
8.评选优秀提案及办理提案先进单位;
9.建立、整理并保管好提案档案;
10.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人员构成
主任:杨春丽
副主任:谢照顺
委员:向海昀、牟卿、李平、李年银、李涧松、李德海、吴晓敏、覃吉春、殷冲、周东华、赵虎、赵永清、焦道利、蒲万丽、
三、干部评议监督委员会(15人)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干部评议监督工作相关的会议。
2.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配合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和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对校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并作为校党委任免干部时的重要参考。
3.通过座谈会、个别听取意见、来信来访等形式,协助校党委收集教职工对干部工作和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为校党委任免干部时参考。
4.监督和巡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提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5.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及干部评议的其他工作,如干部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等。
6.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并向教代会执委会汇报工作。
(二)人员构成
主任:李洪祥
副主任:段文猛
委员:王昱、文武、方可、田继东、杨丽新、张光君、张恒汝、党刘栓、郭艳、钟小红、彭小华、蒋发光、解正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