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大规模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入伍服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是扎实推进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的可靠保障。2014年以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校积极配合各级兵役机关,精心谋划,强力组织,大力宣传,深入发动,热心服务,保持了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获得了上级部门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赞扬。在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为鼓励先进、宣扬典型,推动大学生征兵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站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适应大学生征兵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评比表彰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鼓舞干劲士气,充分调动全校相关部门和广大征兵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努力提高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质量水平。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有征兵任务的各二级学院。
2.先进个人:从事大学生征兵工作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征兵工作站的工作部署,政策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
2.立足岗位,积极主动开展配合大学生征兵工作站开展宣传动员、思想教育、组织报名、政治审查、补偿代偿、后续服务等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3.服务意识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满腔热忱为有入伍意愿的大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4.学院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所下达的任务指标,可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5.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先进个人,必须协助大学生征兵工作站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奖金;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及办法
1.评选:评选工作由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站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先进集体由符合条件的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先进个人由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推荐,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站根据申报情况,结合2020 年征兵工作结果及其他相关情况综合评定。
2.公示:评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在保卫部(处)(武装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评选原则及要求
1.坚持面向工作一线。先进个人评选指标向本单位专门负责征兵工作的工作人员倾斜,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1名;先进集体评选指标2—3个。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遵照条件,保证质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评选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4.按要求填写《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5.按时报送评选材料。符合条件的单位务必于2021年12月2日前向党委人民武装部报送有关评选材料。纸质材料必须加盖鲜章,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报至:wangjianlin24@sina.com。
6.南充校区按照评选规则自行组织本校区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及相关表彰奖励工作,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人民武装部统一公示。
7.其他未尽事宜由党委人武装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83032925,办公地址:办公楼210-A。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2.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征兵工作站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