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和弘扬我省高校大学生携笔从戎、创先争优的先进事迹,展现我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成果,激发大学生应征入伍热情,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投身强军兴军新征程,根据中宣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宣传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17〕19 号)等文件精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拟在全省高校中选树 10 名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按政策我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应征入伍的现役大学生士兵(不含往届毕业生)和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1名。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带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品德高尚,作风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全面。
4.服役期间积极投身强军兴军实践活动,在重大任务活动中表现突出;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示范引领作用强。
5.在部队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或获得战区级(含)以上表彰、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级(含)以上表彰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初选名单。
2.学校审核。学校全面审核学院推荐人选情况,依据推荐条件,经学校审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教育厅上报推荐名单。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本院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荐工作与大学生征兵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使推荐工作成为选树典型、激励先进、营造氛围的重要载体。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部队认可、同学公认的优秀大学生士兵推荐出来。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将在省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选树的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学院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请各学院将《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申报表》(附件 1、2)、《《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推荐名册》(附件 3)、有关证书(证明)的扫描件和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368570676@qq.com;原件请交至党委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办公楼210-A)。
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028-83032925。
附件:
1.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申报表(现役)
2.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申报表(在校退役)
3.大学生士兵先进典型推荐名册(样式)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