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本人申报、各学院初审推荐和专家评审,拟立项化工院《青春与时代同行,环保与你我相伴》等20个项目为第三批学生“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组应根据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春季学期修订版)要求,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项目的实施。
二、批准立项的“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实施以学期为单位,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最长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三、项目经费采用先立项建设,后验收报账的方式进行,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于申报但未获准立项的项目,各学院可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计划实施。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5498。
附件1:第三批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立项结果
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励志强能”实践锻炼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春季学期修订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