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9月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同时,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按照上级部门统一要求,我校于9月10日启动退役士兵学生(即:退役后自主就业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学费减免和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补申报,于9月19日紧急启动退役复学学生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补申报。在各学院的支持下,经学院摸排报送、学校初审核查、省资助中心复审检测,我校补报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共173名(466人次)退役复学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因针对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及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补申报机会仅此一次,错过将不再补发,为避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造成经济损失,现开展已申请补发学生信息复核及查漏补缺工作。
一、申请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9月20日下午18:00,学院摸排核查我校无退役士兵(即:退役后自主就业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故本次补申报数据全为退役复学学生的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明细见下表:
若对上表信息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13日上午12:00前以实名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办公地点:思学楼AB201,工作邮箱:xgb5498@qq.com 。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是党和国家对退役士兵学生的关心关爱,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和有效形式,再次开展退役士兵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及申请流程的全方位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校外实习学生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退役士兵学生人人知晓。
(二)开展查漏补缺。请各学院再次开展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摸排工作,全面掌握本学院就读退役士兵学生底数和已申请学生人数、金额,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但还未统计上报的退役士兵学生于10月13日上午12:00前完成补申报。补申报方式参照9月19日申报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补报工作,因逾期未报造成的资金损失及其他后果,由各学院自行负责。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2912。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