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感恩母校的培养和帮助,激励学弟学妹考研深造,我校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四川有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四川有舟深造奖学金”。按照捐赠协议要求,现启动2021年四川有舟深造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应届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被我校录取的四年级学生。
二、奖励标准:3000元/人
三、推荐名额:
学院 |
名额 |
学院 |
名额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
2 |
电气信息学院 |
2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
2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理学院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2 |
法学院 |
1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二)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2020-2021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应届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录取总成绩(含初试及复试)位居前列。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奖学金申请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学生按照所申请项目的要求,认真、如实、规范填写《“四川有舟深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选推荐。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审核相关材料,原则上按申请参评学生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录取总成绩排名百分比推荐评选 (排名百分比计算方法为:录取总成绩排名÷排名范围(专业录取范围)总人数×100%。),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15日上午12:00之前将《学院推荐名单》(附件2)及《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文档报送至邮箱:xgb5498@qq.com,并同时将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文档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思学楼AB201)。
(三)学校复核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组织学校评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设奖单位审批。
(四)设奖单位审批。设奖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获奖名单,反馈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表彰及发放。学校为获奖同学制作奖学金荣誉证书,待2021年9月获奖学生完成研究生报道注册手续后进行发放,同时一次性发放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学院要遵照“四川有舟深造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公开、公平。
(二)相关学院要创新活动载体,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三)“四川有舟深造奖学金”可与其他学年奖学金兼得。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549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