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校区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能正常还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2020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
办理步骤 |
完成时间 |
学生申请 (线上) |
1.系统登录: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注:建议使用身份证登录,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8位数生日;若修改初始密码后遗忘,需与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联系,重置密码。 |
6月4日前 |
2.个人信息变更: 点击“资料修改”,进行“个人信息变更”,按要求逐步完善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等内容,信息请务必填写详细、完整、准确,最后点击“确认”提交。 注:1.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就业信息填写时一律按照家庭信息填写,其中“工作单位”处填写“XX镇-XX村”,“单位地址”处所填写内容与“家庭信息”栏目中“家庭地址”处录入信息一致,学生找到就业单位后要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改; 2.因降级、休学等原因今年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须及时与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不要进行毕业确认。 |
3.毕业确认申请: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点击“申请”。 |
4.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简称:《毕业确认表》)。 本人签字、按手印后,将《毕业确认表》拍照后发送至辅导员,须确保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 |
学院审核 (线下) |
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毕业确认表》中“基本信息”“联系方式”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
6月9日前 |
学校审核 (线上、线下) |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院报送材料,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逐一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审核,审核无误后完成报送,相关学生进入还款期。 |
6月12日前 |
三、政策解读
(一)关于还款
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自行承担利息,原则上毕业后3年为还本宽限期(具体以贷款合同为准),宽限期内贷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宽限期满后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贷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鼓励提前还款,除应付本息外,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费用。还款细则详见附件1。
贷款学生若毕业后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向贷款毕业生的手机发送还款提示短信,避免贷款逾期违约。
(二)关于展期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先进行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若未及时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则需按合同约定正常进行还款。
(三)关于征信
还款记录每月自动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每一名贷款学生务必按时还款,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若出现贷款逾期违约,个人征信将受到严重影响,相关贷款人今后将无法办理信用卡、房贷等各类金融业务,在个人事业发展、出国学习等其他方面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四)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四川籍贷款毕业生参照《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7号,附件2)文件执行,非四川籍贷款毕业生相关救助政策请联系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四、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督促相关学生(名单见附件3)按要求及时完成毕业确认。并提醒其他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及时联系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相关要求进行毕业还款确认。
2.请各学院运用线上班会宣传教育等契机,结合实际开展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诚信还贷教育,并组织签署《诚信与我同行——西南石油大学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还款承诺书》(附件4),增强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意识和感恩意识,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
3. 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6月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汇总统计表》(附件5)纸质档(需加盖学院公章)及学生《毕业确认表》、《诚信还款承诺书》(以学生为单位,按附件5中的名单顺序整理排序)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地点:思学楼AB201)。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28-83032912。
(相关附件请在资助群共享中下载)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