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校区各学院:
为树立优良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67号)及经济责任审计、巡视、督查、巡查等工作对学生奖助原始材料查核的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18-2019学年下学期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与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开展综合测评。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本院学生2018-2019学年下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二)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要求,按程序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下学期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议(审)、推荐、公示等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在10月15日前将本院拟评名单及统计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2)报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同时报送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经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思学楼AB201,电子版发到xgb5498@qq.com邮箱)。
(三)学校审核公示。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拟评名单进行审核,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选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表彰及奖金发放。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学工部统一起草表彰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印发;各学院严格按照表彰文件名单,填写发放本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并在10月31日前通过财务系统预约将奖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五)材料归档备查。各学院打印财务系统发放奖学金的预约单(一式一份,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汇编存档;评选过程中其他原始材料由学院自行留档备查。
三、有关说明及工作要求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指标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2.在具体评选中应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同时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3.发放给学生的获奖证书、提交财务系统的奖学金发放名单(含等级及对应的奖金金额)必须与表彰文件严格一致,发放前要提醒学生检查收款银行账号信息。
4.各学院要加强对获奖学生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以榜样的力量示范其他同学,促进学风建设。
5.评审发放必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出现“优亲厚友”“拆分奖金或证书”“张冠李戴”“评选、发放、上报3个名单不一致”“变相抽成当班费或强行捐赠”等违纪违规行为,否则将根据性质从严处理或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附件:1.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
2.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获奖人数及比例统计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