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47号)的文件精神,为规范、落实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发挥勤工助学平台育人功能,同时协助各单位进一步做好科研、教学、管理以及教辅等工作,现启动本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要求
1.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在岗学生均为本科生,岗位设置以科研助理、实验助理、管理助理、学工助理、教辅助理和后勤助理为主。
2.岗位设置以处(室)、学院为单位,根据学校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本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来申报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及人数。
3.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小时、不超过40小时,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学生的课余时间,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
4.勤工助学按学期调整,所有岗位均需重新申报,所有学生均重新安排上岗。
5.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助理按照1:250的比例进行配置。
二、申报方式
1.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及人数,填报《西南石油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指标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由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联系人于2019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登录学校学工一体化平台代表用人单位完成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办法详见工作群。
2.《西南石油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指标申报表》纸质文档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思学楼AB20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gb5498@qq.com邮箱,逾期不再办理。
3.学生资助中心对各用工单位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汇总审核,反馈用人单位,同时发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2018-2019学年审批设立的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在岗学生工作至2019年9月30日结束。本学期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单位均需重新申报所需学生人数。
2.各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中设岗理由、工作内容、需求人数、工作起止日期等内容。
3.各用人单位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4.未经学生资助中心审批,自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5.由于岗位特殊性需要自行招聘的单位请在申报岗位时注明。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3032912。
附件:1. 西南石油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指标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