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成果要求: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学术成果(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相似成果可以“合作成果”形式申报,择优推荐。
2、学院材料审核:请在2019年3月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发送到科研管理办公室进行初审(本次评奖限额申报,各学院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做好遴选工作)。
3、学院材料提交:初审通过后,请在2019年3月12日前将正式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26361905@qq.com),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形式审查不合格、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具体要求和资料下载请查阅(/kyc/info/1019/11322.htm)。
联系人:郑小强、李洪祥(5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