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2019)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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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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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评价结果 |
备注 |
自我评价 |
导师评价 |
班级认定 |
辅导员认定 |
德育(100分) |
理论学习(30分) |
重视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生活、班会(15分) |
根据考勤记录,缺席1次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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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含预党)重要集会或党组织生活缺席3次以上(含3次)的,或年度民主测评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 |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15分) |
根据个人表现,由考评小组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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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观念(30分) |
具有良好的自我约束能力,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校院重要活动 |
离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扣3分/次;私自调换寝室扣3分/次;搬出寝室居住不履行外住手续扣5分;重大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0.5分/次;无故旷课扣3分/次;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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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集会一般指升国旗仪式、年级大会、学院集体活动、运动会或特殊规定活动(含临时安排)。 |
正面宣传(20分) |
关心集体,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 |
根据有效证明,在省级或以上刊物报道学校的,加10分/篇;在团中央网站等全国性网站报道学校工作的,加5分/篇;在校广播站中稿或在校新闻中心中稿,加3分/篇;在校报或其他校内刊物报道研究生相关工作的,加2分/篇;在校内其他网站、研究生工作通讯、“swpu微理无穷”、“理学院易班”等媒体平台发表新闻稿或微文的,加2分/篇,加满为止。(所有稿件以第一作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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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学校或学校新闻网同级别的网络平台或报刊上发表报道学校的文章须经评定小组审议,加相应分数。(在各种平台发表不当言论者,由考评小组评定,酌情扣分) |
道德品质(10分)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做人准则,讲诚信,重大局 |
品质恶劣、弄虚作假、言行举止影响学院、学校形象的,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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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10分) |
担任社会职务(10分) |
依据有关部门考核结果,研究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考核优秀的加10分、考核良好的加8分、考核合格的加6分;部长、班长和党团支书考核优秀的加8分、考核良好的加6分、考核合格的加4分;副部长考核优秀的加6分、考核良好的加4分、考核合格的加2分;研究生会的委员考核优秀的加4分、考核良好的加2分、考核合格的加1分;考核不合格不加分。(任意一项考核不合格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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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多职者可叠加分数,加满10分为止。 |
智育(100分) |
学习成绩(40分) |
本学年所修课程的平均分 |
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分*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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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三测评时不考虑此项,研二英语学习成绩不纳入此项。 |
外语学习(5分) |
英语等级考试等 |
四级分数=(四级分数/710)*3、六级分数=(六级分数/710)*5(四、六级分数>=425有效);通过学位英语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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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级分数不叠加,取最高。通过其他外国语种等级考试的以英语等级考试为参照分数;学位英语与英语过级可迭加。 |
计算机水平(5分) |
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
计算机专业通过初、中、高级程序员测试分别加3分、4分、5分;非计算机专业通过国家(或省)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加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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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分数不叠加,取最高 |
学术科技活动及成果(40分) |
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出版专著(研二总分不超过20分,研三总分不超过40分,此项以最高分为满分线性折算) |
SCI:一区40分/篇,二区32分/篇,三区16分/篇,四区12分/篇,(国外SCI源刊物等同于SCI论文);CSSCI:A类20分,B类16分,C类12分,其他8分;EI期刊:8分/篇;EI会议论文:4分/篇;CSCD核心:8分/篇;CSCD一般:6分/篇;中文核心:4分/篇;其他公开发表论文:0.8分/篇。 以学生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加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加0.5分/项,加满为止。在A类出版社出版专著:20分/部;在B类出版社出版专著:10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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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文章见刊,本人须将发表文章杂志的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复印后上交,作为加分依据。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是指学生作者中列第一位、第二位;但作者序列中第四位以后(含第四位)不予加分。文章和专利署名为西南石油大学。专著独著得满分,合著第一作者得1/2、第二作者得1/4、第三作者得1/8,以此类推;著作需清晰说明作者归属单位为西南石油大学,且与所学学科方向相关。A、B类出版社认定,以西南石大科[2015]11号文件规定为准。 |
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数据挖掘、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等) |
3项研二总分不超过15分,研三总分不超过35分,此项以最高分为满分线性折算。 |
全国(国际)竞赛一等奖及以上,A、B、C类分别加8、4、2分/项;全国(国际)竞赛二等奖 A、B、C类分别加4、2、1分/项;全国(国际)竞赛三等奖 A、B、C类分别加2、1、0.5分/项;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A、B、C类分别加2、1、0.5分/项;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 A、B、C类分别加1、0.5、0.3分/项;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 A、B、C类分别加0.5、0.3、0.1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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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以证书为准 |
科研成果获奖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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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以证书为准 |
承担创新基金课题 |
承担创新基金课题1项,主研加5分、参研人员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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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术报告会或其他交流活动(5分) |
在校外参加各类交流活动并提交交流论文的,加5分;在校内学术交流活动担任主讲加5分/次;参加加1分/次。(学校规定须听满5次的抢票类会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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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术科技部记录为准。 |
社会实践(5分) |
利用假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公益活动的,依照取得成果进行加分 |
获校级以上奖励,凭证书加3分,获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加2分,有实践成果证明但无获奖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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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践成果包含回执、报告、照片和相关新闻报道(附上链接)。 |
专业相关资格证书 (5分) |
取得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
取得教师资格证、会计证等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加2.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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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关证书为准。 |
文体活动(100分) |
寝室文化建设(40分) |
积极投身寝室文化建设活动和绿色校园创建活动(30分) |
按上学年寝室卫生成绩*40%(获校优秀寝室、卫生免检寝室加5分)。(经查实寝室存在脏乱差等被通报情况的的,扣10分/次,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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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未住寝室者取该班级平均分。 |
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无夜不归寝、晚归现象、安全隐患等(10分) |
夜不归寝1次扣10分;晚归1次扣5分;经查实寝室存在违章使用电器等安全隐患的,扣5分/次,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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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40分) |
竞赛获奖(30分) |
参加校级以上竞赛,按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5、13、10分;参加校级文艺竞赛,按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0、8、6分;参加校级体育竞赛获单项一、二、三名的,每项分别加10、8、6分;参加院级文体竞赛,按一、二、三等奖(1、2、3名),每项分别加5、4、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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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文体活动(10) |
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理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例如文艺汇演、元旦晚会、运动会方队等)加2分/次,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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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活动(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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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有效证明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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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小组根据所提交材料认定给分。 |
其他 |
(1)获得荣誉称号的,国家级10分/项、省级5分/项、校级1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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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学年内有见义勇、拾金不昧为等光荣事迹或受到有关部门通报表彰的,加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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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班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研究,其他可以享受加分的行为,由考评小组评定,但此栏总分不超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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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总分=德育分*25%+智育分*60%+文体活动分*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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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细则从2019年9月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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