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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关于女教职工退休问题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6-03-25    撰稿:    编辑:admin    审核:  来源:人事处


全校教职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2016年3月8日下发的《关于加紧完善相关人员延退规定的通知》有关精神,特对我校女教职工退休年龄作如下规定:
  一、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副处级(含相当于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二、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具体办理流程:(一)本人尽早完成与所在单位的工作交接,在五十五周岁前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申请退休审批表》(见附件);(二)向人事处人事科提交本人署名的审批表,经审核完毕,学校为其办理自愿退休。
  三、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退休前,学校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照所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考核,处级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其他女教职工退休问题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6年3月21日
  附件:西南石油大学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申请退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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