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受理专业培训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19]169号】》的文件精神,2019年12月27日将开展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受理专业培训,按要求各高校将通过视频形式参与此次培训的同步学习。为帮助校内2020年相关受理专业做好自评自建工作,以OBE理念辐射并促进学校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通过视频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新形势、新要求;
(二)工程教育认证核心理念;
(三)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能力评价原理;
(四)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能力评价方法;
(五)面向能力产出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修订等。
二、参训人员
(一)督导委:校督导委主任及副主任、委员。
(二)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人事处、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评估处、国际处、双创中心、心理中心、财务处、设备处、图书馆、网信中心、工训中心、后勤公司。
(三)工科学院(石工、地科、机电、化工、材料、计科、电信、土测):院长或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等。
(四)理学院、经管院、法学院、马院、外语院、体育院、艺术院教学院长、部分专业负责人代表、承担工科学院公共基础课程的课程负责人。
(五)南充校区教务部、各学院代表,人员自定。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20。
(二)培训地点:明志楼B105学术报告厅。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自行拟定本院参与培训人员,并于2019年12月26日18:00前将培训教师名单的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swpujxpg@163.com。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自行安排1名或以上代表直接参会,人员一般为与评估认证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导或工作人员。
(三)南充校区自行组织观看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会,不得迟到、早退。
(五)联系人:冯仁蔚、岳海燕,电话028-83032010。
教学评估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