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69-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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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2018级学生曹XX不假离校情况通报

2018/11/02 作者:  编辑:陈月  审核人:  点击:[]

       曹XX,女,学号:2018310313XX,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2018级学生。

经查实,该生于20181031日校庆晚会后外出聚餐,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回到学生寝室并且未向辅导员老师请假,次日00:40回到学生寝室。111日上午该生主动向辅导员老师承认错误。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对不假离校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和《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情节轻微,且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的,可从轻或免予处分”之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对曹XX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请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于律己。

 

 

机电工程学院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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