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评议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干部评议监督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设立的负责干部评议监督的专门工作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主持干部评议监督工作相关的会议;
二、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配合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和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对校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并作为校党委任免干部时的重要参考。
三、通过座谈会、个别听取意见、来信来访等形式,协助校党委收集教职工对干部工作和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为校党委任免干部时参考。
四、监督和巡查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提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及干部评议的其他工作,如干部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等。
六、做好教代会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并向教代会执委会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