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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9日      作者:      编辑:石佳弋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总结2016年至2020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教办厅函〔2021〕7号员会职责,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省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

二、请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报送成果材料: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

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纸质档报送办公楼510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

联系人:石佳弋联系电话:83032813

电子邮箱: 17920992@qq.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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