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2日      作者:     编辑:王申申     审核:     浏览:[]

根据《关于2018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程序

(1)申请人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申请人准备好需报送的纸质材料,由各学院组织员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

(4)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2、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每天7:30-23:30)

(2)申请人请于4月30日前将全部材料交至明辨楼A310

3、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线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最高学历即可)复印件(一式一份);

(4)《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含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其它系列)、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普通话证书03年后取得的终身有效,中文相关专业需要二级甲等,其它专业需要二级乙等);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背面写上姓名);

(9)学校人事处签署的有效期内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携带身份证至新都区政务中心打印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截止到2018年4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本年度体检合格证明(校医院可测,一式一份)。

4、有关说明

(1)请仔细阅读填写参考,不要漏填,错填和多填。

(2)辅导员申请的学科为思想政治教育、我校不受理申请我校未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学科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相关单位组成相应学科评议专家组负责考察。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可结合申请人平时授课进行,也可单独组织面试、试讲。测试结束后,填写《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学科评议组组长签字)。

(4)请各单位负责教师资格证工作的人员协助认定材料的收集、整理与核查(尤其是所有复印件,核查人均需签字并注明: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今年不需要加盖学院公章,思想品德鉴定表统一由人事处签字并盖章)。

(5)有关表格请下载附件。

(6)人事处联系人:杜 翼 联系电话:83032315

人事处   

2018年3月20日

  • 附件【填写参考.zip】已下载
  • 附件【需提交表格.zip】已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