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第五批本科生创新基金暨开放实验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5日      作者:     编辑:李明科     审核:     浏览:[]


 

院内全体教师及本科生:

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管理办法》和《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及开放实验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我院第五批本科生创新基金立项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教师出题,学生选题;

2、学生自拟题目,联系指导老师出题。

注:学院要求科研助理导师及学业导师须申报题目,同时鼓励科研助理以导师科研项目为依托,主动参与创新基金立项申报工作。

二、申报类型

1、院级普通项目

参加学生人数23人为宜,最多不超过5人,少于2人不予立项。结题时间为申报时间次年的5月份。若因故不能按期结题,经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可以延长半年至12月份结题,题目最多延期一次。资助经费为500/项目,每位老师指导项目数量不超过两项

结题要求:完成相应的实验内容,撰写格式规范的结题报告,验收合格之后方可结题。

2、院级重点项目

参加学生人数35人,少于3人不予立项。结题时间为申报时间次年的12月,不可延期。资助经费为3000/项,每位老师指导项目数量仅限一项

结题要求:

1)完成相应的结题报告,并验收合格;

2)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学生排名第一或老师第一、学生第二,且至少2名参与学生出现在作者列表中,论文须注明由“西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基金项目资助”)、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1项、省级及以上竞赛(含创新创业类比赛)三等奖、开发出新的实验项目1项、用于教学的自研自制仪器或设备功能改进、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发言等。

注:结题时若成果还未公开授权(如论文投稿阶段,只能提供收稿证明,不能提供录用证明;专利只有受理书,没有专利证书;参加竞赛,证书还未正式下发;研制的设备有实物,但还未通过验收等)则可以进入答辩环节,评委认为合格可以通过结题验收,但不能被评选为优秀,待成果公开获得后方可进入后期报账环节。

三、经费管理

1、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使用学校平台大精设备产生的测试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开展项目所需实验材料、元器件消耗(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必要的图书资料、信息检索、复印打印、软件购置等费用,必要的差旅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开放实验的合理费用和支出。资助经费不得用于通讯费、餐饮招待费等与实验项目无关的经费支出。

2、凡是在学院实验中心完成的实验项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但需严格登记;使用我院大精设备产生的测试费根据实验室提供的结算单,由学院从项目使用经费额度中直接划转到相应实验室。

3、自购实验材料、图书等资料产生的费用按学校相关验收程序验收后凭正规票据报销;交通费、住宿费经核实后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与项目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相关的直接费用按《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管理办法》、《地科院教师、学生学术论文、专著及会议资助办法(试行)》进行资助。

四、申报流程(具体操作详见附录)

1、指导教师在923日前在网上自行完成项目申报流程(若是学生自拟的题目,也需联系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代为申请该题目);

2、学院将于930日前完成教师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批工作;

3、在项目被审批通过后,指导教师设定学生选题时间窗口,选题时间截止1010日;

4、学生完成选题;

5、学院汇总学生选题信息,遴选合格题目,以正式通知形式公开立项结果。

注:1)每位同学同一时间只能参与一项院级创新基金(院级创新基金和同期的校级开放实验可同时参加,不受此限制);

2)学院鼓励同学自拟具有实用价值和成果转化潜力的项目。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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