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培养目标及复试原则
1、培养目标: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在复试过程中,要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作为选拔博士生的重要评价标准;要充分发挥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院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要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在复试录取环节中的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条复试分数线
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报考定向:外国语(英语)≥65分,专业课≥40分,总分≥145分;
报考非定向:外国语(英语)≥60分,专业课≥40分,总分≥140分;
地质学专项计划:外国语(英语)≥40分,专业课≥35分,总分≥140分。
学院复试分数线等同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第三条学院招生计划
研究生院下达我院招生计划,见下表(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学生)。
专业、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
公开招考计划(其中括号为定向录取人数上限) |
拟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 |
小计 |
地质学 |
5(0) |
3 |
8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8(4) |
12 |
20 |
第四条复试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之前,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行审查。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有问题考生,及时报学校研招办。
2、面试综合考核
1)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面试专家须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综合面试考核内容(附件1)。
秘书须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面试考核记录表(附件2)。
2)面试内容
①外国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②学术水平考核: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组织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函调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审核考生人事档案。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第五条复试收费
根据学校办法要求,复试费:120元/人。
第六条拟录取成绩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中,外语能力测试占30%,学术水平考核占70%,均折算成百分制。
第七条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科学核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试行意见(教研【2013】1号)要求,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人,每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届招收硕士生一般不超过4人。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我省经济建设急需学科、承担有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有充足科研经费,且在读博士10名以下,硕士15名以下的导师,可适当增加招生数量,但年度招收博士最多不超过4人,硕士生不超过6名。具体招生名额以学院博导年审结果为准。
首次独立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新评导师,限在一个一级学科内招收博士生1名,如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拟录取总人数小于当年学院总指标的80%,可对且仅对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首次独立指导博士生导师)放宽至2名。
第八条拟录取名单
复试结束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将名单汇总,填报“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表汇总表”(附件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6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逾期未到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已被其他单位录取为2019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第九条公示
1、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复试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本办法需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
3、复试成绩应及时通知考生。
4、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之该考生。
第十条资料提交及保存
1、学院于2019年5月29日前,将附件2、3、6、7提交研招办(图书馆C608)。
2、复试录音录像存储介质、复试考生学业和学术复印件、及其他复试过程中的涉及考生复试成绩和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的原始资料,均应安排专人妥善保存三年。
复试小组成员原始评分表、复试情况记载表、复试考生答卷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第十一条其它
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在6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交研招办。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6月10日前签订“委托西南石油大学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交研招办。
3、拟录取考生的奖助学金,按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对复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须实名反映。
学校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28-83032312
投诉邮箱:swpu_jiwei@swpu.edu.cn
5、其他事宜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规范》(西南石大研【2019】3号)执行。
6、本办法由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附件
附件1 西南石油大学年博士研究生考生面试综合考核记录表
附件2 西南石油大学年博士研究生考生面试考核记录表
附件3 西南石油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附件4 西南石油大学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
附件5 委托西南石油大学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附件6 复试考生复试库(含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信息、复试成绩、拟录取成绩,提交电子文档)
附件7博士招生公示名单汇总表(学院公示名单)
西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5月20日
附件4
西南石油大学年博士研究生调档函
函字号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贵单位同志,报考我校201 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符合初选要求,并已按规定参加了复试,成绩合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对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进行调档审查,请将该同志人事档案于201 年月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西南石油大学__ __ __学院
201 年月日
注:
1、档案在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的考生无需办理调档手续。本次只调人事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在入校报到时带来,有专人接收。
2、档案邮寄请使用邮政EMS或机要寄送。
邮政编码:610500
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档案室
联系电话:028-83032120
收件人:赵老师
附件5
西南石油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
培养单位(乙方):西南石油大学
培养对象(丙方):
乙方同意录取丙方为甲方定向培养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并经三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丙方录取类别:定向培养,即被录取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专业:
三、学费标准:以乙方向丙方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为准。
四、交费时间:定向培养费分学年缴纳。
五、交费方式:银行批量代扣、网上自助缴费。
六、丙方待遇:丙方在校期间,其工资、医疗费及一切福利待遇均由甲方承担,丙方在校期间不再享受奖助学金。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负责制定丙方的培养方案并予以实施管理,丙方必须严格执行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培养方案未经乙方培养部门及导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丙方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和其它规章制度,丙方如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处分或被取消学籍,由乙方做出决定并通知甲方,被取消学籍者的委培费,乙方不予退还。
3、丙方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丙方毕业后回甲方工作。
4、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均保留在甲方,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可转至乙方。
八、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违背合同者负法律责任。
甲方人事部门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邮编:西南石油大学图书馆C608
联系电话:邮编:610500
年月日联系电话:028-83032120
年月日
附件6 复试考生复试库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复试成绩 |
初试成绩总分 |
初复试成绩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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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博士招生公示名单汇总表(学院公示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拟录取专业 |
录取类别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硕博连读为考核成绩) |
拟录取总成绩 |
备注(硕博连读还是普通招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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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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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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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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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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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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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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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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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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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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