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立我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工作组及专业评议小组,现将具体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学院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受理地点:艺术楼304-2;联系人:何姗;电话:028-83037865。
一、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全面履行学院认定工作组职责,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核等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姗(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
成员:李安然(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曹大伟(2023级硕士研究生辅导员)、王韦皓(教师代表)
二、以班级(或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序号 |
班级 |
组长 |
成员 |
1 |
2023级广播电视专业 |
曹大伟(辅导员) |
荣俊(团支书)、刘书慧(学习委员)、夏丝雨(班长)、李梓韵(寝室长)、卢思颖(同学代表) |
艺术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