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有关政策

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参加的是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住院费用基本医疗报销

(一)、本地住院(大成都范围内)

1、大学生住院,必须在成都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

2、办理入出院手续:必须持入院证、身份证、社保卡,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和住院押金”到住院部收费处登记为医保病人,然后,到住院部护士站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住院费用必须由医院进行联网结算报销,个人承担该由个人自付的部分费用若在参保筹资阶段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垫付住院费用,待医保系统开通后再进行结算报销。

(二)、异地住院

1、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休学期间在户籍所在地、符合学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在实习所在地,因病在当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三个月内将以下资料备齐交校医院医保科,由医保科交新都区医保局进行审核报销,报销费用由新都区医保局直接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账户。报销时需提供的资料:

1)发票原件(盖医院鲜章);

2)出院证明原件(盖医院住院病情证明鲜章);

3)住院明细汇总单原件(盖医院鲜章);

4)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麻醉手术记录、各种化验单和检查报告单),在病案首页上医院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5)就医当地医保局签字并盖章的《新都区医保局异地就医医院情况证明表》,此表在校医院医保科领取纸质版或电子版;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本人大成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并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抄写一遍银行卡号,本人签字确认;

7)原户籍复印件(休学及寒暑假回家住院的需提供);

8)学院出具证明,盖学院办公室行政公章。(证明需有以下内容:西南石油大学(寒)暑假起止时间、或同学休学起止时间、或同学实习起止时间,×学院×专业学生×,性别,学号×,身份证号××,原户籍在×地,因为(寒)暑假回家、休学回家、实习在某地的原因,在当地发生XX病,于×年×月×日在×医院住院治疗,当地社保未给予报销。本人签字、辅导员签字、学院办公室盖行政公章)。

2、大学生寒、暑假期间以及休学期间,普通住院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住院才能医保报销,非户籍所在地的普通住院,异地入院前必须先到新都区医保局进行异地申请审批,自审批同意后在其申请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医保报销,否则无法报销。(新都区医保局普通住院咨询电话:028-83011175校医院医保科咨询电话:028-83032560)。

3、在校大学生在成都住院,若因病情需要转外地住院的,在出成都范围前必须先到新都区医保局进行异地申请审批,自审批同意后在其申请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医保报销,否则无法报销。(新都区医保局普通住院咨询电话:028-83011175校医院医保科咨询电话:028-83032560)。

4四川省开通“八市医保互认”,即大学生在以下八市社保定点医院异地住院,不需要到新都区医保局审批。八市为: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乐山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

(三)、大生住院基本医疗报销起付准和报销比例(符合基本医疗险报销围内医疗费

医疗

乡镇医院和校

级医

级医

级医

起付准(元)

100.00

100.00

200.00

500.00

报销标

92%

85%

75%

50%

顶线(元)

上一年度成都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自愿缴费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大学生,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可享受按相关规定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

三、外出检查:

1、入院前的外出检查医疗费用,一律自费。

2、在校医院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经主管医生同意做CT、核磁共振等特殊检查的病人,持主管医师开具的外出检查申请单,必须到社保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检查后,请将外出检查报告单、检查项目清单、发票(医师签字),在出院结算前交到二楼住院部收费处记账,否则,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