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学院、全体少数民族学生:
为响应国家关于规范和普及通用语言文字的号召,进一步提升我校少数民族学生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根据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四部门《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现拟面向全体校本部少数民族学生开设“语言表达能力提升训练班”(第一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校本部少数民族学生(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或普通话基础水平较差的学生优先)
二、教学方式
本期训练班为期1个月,共分为2个班,每个班具体人数以实际报名为准,各班次上课时间、地点如下表:
班级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1班
|
周二 19:00-21:30 |
思学楼B504
|
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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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15:00-17:30 |
备注:参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上课时间。 |
本期训练班采取理论教学
+实践集训的方式进行,共计10个课时(理论教学4课时、集训实训4课时、测评反馈2课时),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课次 |
训练内容 |
训练方式 |
开班典礼 |
/ |
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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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摸底测试、普通话基本理论 |
理论教学+集训实训 |
第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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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语流、音变专题 |
理论教学+集训实训 |
第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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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声、气息、练声专题 |
理论教学+集训实训 |
第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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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试读、演讲专题 |
理论教学+集训实训 |
第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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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测评及结业典礼 |
三、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请同学们扫描二维码报名即可。
报名二维码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6:00
注意:考虑到教室容纳人数和教学实效,本期训练班参训名额有限,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根据教学时间和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报名班次。
四、工作要求
1.实行考勤制度,训练过程中如果有两次及以上请假、迟到、早退,或是一次旷课,原则上会自动除名并失去参训资格。
2.课堂上要认真听讲积极表现,与老师交流互动。认真完成作业,课外要主动进行自我训练。
3.线上报名成功后,请于10月15日16:00之前将本人学员信息表电子版(附件1)以“姓名+年级”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xgb2933@qq.com。未经事宜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民族学生发展工作室,联系人:热依汗;联系电话:83032933;办公地址:思学楼A207-2。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学业发展中心民族学生发展工作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