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学生将陆续返校报到(含新生报到入学)。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学生健康、秩序良好、和谐稳定,现将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含新生入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防疫、安全和法纪宣传教育
1.组织学工队伍防疫专题学习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要组织本院学工队伍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18号)、《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西南石大委发〔2021〕34号)、《西南石油大学校内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西南石大疫组发〔2021〕1号)等文件(备注:以上文件请自行到OA系统下载),并在深刻领会上级、学校相关安排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学生工作实际,做好学生返校(含新生入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统筹安排。
2.开展学生卫生健康专项教育
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各学院要结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交流、网课等形式,面向学生经常性开展卫生健康专项教育,广泛宣教个人防护、通风消毒、公共卫生等知识,引导学生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少聚集。尤其要教育提醒学生,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报告辅导员,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3.抓好学生安全法纪专项教育
要结合老生开学第一课、新生入学教育等,开展新学期安全和法纪专项教育。要结合近年来校内外安全事故案例,做好学生防汛、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不良网贷、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了解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要组织学生再次学习《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补充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服从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非法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
二、认真抓好学生返校(含新生入学)后疫情防控
4.做好学生健康监测
要督促全体学生每天登录“我在校园”进行【健康打卡】(对当前仍在境外、尚未安排返校的国际学生,相关学院可依托飞书、微信等方式,持续跟踪其健康状况、接触史、旅居史等信息)。对从川外返校的学生,要做好入校核酸检测结果待出、留寝等待期间的管理安置、生活服务保障和沟通解释等工作。在日常健康监测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学院要全程跟踪、密切关注相关学生是否及时就诊、是否进行核酸检测、是否涉及隔离观察等情况,直至学生身体恢复正常为止。对因病缺课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做好登记报告、病因追踪,严禁学生带病上课。
5.加强学生外出、离校管理
(1)要教育提醒学生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国(境)外返回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来自疫情发生后未划定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要求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学院报告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严格落实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2)倡导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出校的应通过“我在校园”严格履行外出报备或请假审批手续(点击查看操作说明)。要教育提醒学生外出、离校须如实报告去向和事由,严禁截屏使用已过期的报备(请假)出入凭证、严禁出借或借用学生证件,如发现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辅导员应实时关注学生外出“返校”、请假“销假”状态,并结合晚点名、查寝、走访等工作做好跟踪督促。对不假离校、夜不归寝、晚归等违纪行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抓好寝室卫生管理
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各学院要组织本学期第1次寝室大扫除。要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做到寝室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卫生清洁;要求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各学院要结合疫情防控和劳动教育,坚持每月第一周周日寝室大扫除制度,抓好室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寝室安全卫生自查,切实做好寝室“脏乱差”及安全隐患的整改。
7.加强学生活动管理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控制举办大型群体性或聚集性活动,如运动会等。确需举办的须至少提前一周申请报备并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8.加强学生外住管理
对“外住”(特指不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寝室住宿)的学生,辅导员要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学院要从严进行审批和管理。要针对性开展防疫、安全和法纪教育,提醒学生外住期间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和饮食、健康、消防、交通、人身及财产等安全,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要全面开展学生外住统计核查,要求各学院在9月10日前将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外住汇总表电子文档(见附件)发到邮箱xgb2827@qq.com;本次汇总报送后,后续如有更新,请第一时间报送更新后的汇总表。
9.关注回应学生诉求
各学院在学生疫情防控和日常教育管理过程中,要通过谈心谈话、信息员反馈、晚点名、寝室走访、电话或网络联系等多种方式,准确掌握学生返校后的学习、生活、心理等状态,及时收集反馈、协调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如有需学校层面协调解决事项,应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10.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学院对学生进行健康监测中,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按照相关预案(流程)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
三、认真做好未返校学生的跟踪联系工作
11.对不符合返校要求暂缓返校的学生(含新生),学院要“一对一”保持联系,充分做好沟通告知解释工作,取得学生和家长的理解及配合。涉及需请假的,应指导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2.对未按时返校(含不符合返校要求暂缓返校)的学生,学院要摸清底数,并按照8月18日学工部《关于做好校本部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汇总表格(老生未返校情况在8月29日10:00前报送,新生未报到情况在9月6日10:00前报送)。
四、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相关工作
13.各学院要精准、动态掌握本院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建立健全应接未接人员台账。并按照学校安排,安全有序加快推进无禁忌未接种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
五、有关要求及其他说明
14.各学院要从维护学生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思想上行动上的麻痹松懈,守住校园疫情输入关、扩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织密筑牢学校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和聚集性疫情发生。
15.根据疫情变化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以上安排和要求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