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评选条件、评选方式及程序
详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分为表格材料和事迹材料。
1、表格材料
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2、事迹材料
推荐参评十佳三好学生、十佳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先进班级、十佳杰出研究生、十佳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研究生学术标兵、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的个人或集体均须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将作为校级答辩评审及宣传展示的重要参考,请高度重视并认真撰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7。
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档通过【数字学工】-【材料报送】报送,纸质档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思学楼AB202)。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要求公平、公正、公开,保时、保质、保量认真仔细开展评选工作。
2、各学院要精心选树先进典型,悉心指导相关学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自我总结,认真凝练成果和特色,充分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班级建设的积极性,促使各班级团结奋进。
3、各学院要以评选为抓手,大力开展宣传、展示等活动,强化示范效应,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努力成为榜样的“争先意识”,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助力学校学风建设提质增效。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电话:83032827。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