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总体安排,现就本学期落实学生晚自习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自习时间
每周日、周一、周二、周三、周四19:00-21:30
二、晚自习开展方式
各学院可根据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学习阶段等情况,按照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分类组织开展阅读、答疑、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晚间自习,其中一年级本科生的晚自习原则上集中组织开展(自10月8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学院是学生晚自习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单位。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教务处安排的固定教室资源和学生实际,分类做好晚自习安排,制定相应的组织方案。
2.辅导员要积极履行管理职责,经常深入学生晚自习,及时关注和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晚自习的重要意义,就本学院集中晚自习的出勤情况和自习秩序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
3.学生骨干应主动维护晚自习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晚自习抽查和巡查工作;参与集中晚自习的同学应按时到指定教室上自习,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严格执行晚自习请假制度;晚自习期间应爱护教室设施,保持教室整洁,不做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请各学院于10月7日18:00前将《2024年秋季学期成都校区一年级本科生集中晚自习计划安排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gb2827@qq.com。学工部将不定期开展一年级本科生晚自习出勤情况的抽检抽查。如遇大型考试或重大活动安排,教室使用服从学校统一调配。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