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确保我校奖助学金、评奖评优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开展本科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评时间
2024年9月3日-20日
二、测评方式及对象
面向2021级、2022级、2023级在校本科生;2023级及以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测评相关操作可参考《数字学工综合测评模块使用简明教程(参考)》。
三、具体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综合测评工作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和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届时学工部将对各学院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加强过程管理:各学院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测评工作,并及时处理测评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按时保质完成测评工作。
3.更新测评内容: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请各学院因院制宜,将学生参与“讲”“赛”“践”专项活动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测评。
四、其他事项说明
数字学工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见的问题或异常。如发生此类情况,请各学院、各位老师及广大同学及时反馈。学校会及时与技术人员沟通,尽快完善系统功能,力争为大家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联系人:祝静思,电话83032106。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