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寝室室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南石大委发〔2019〕12号,以下简称《室风建设实施意见》,详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设立学生寝室室风建设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室风建设示范项目”或“项目”),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现将首批室风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和面向对象
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和实施,面向本院本科生、研究生,要求至少覆盖本院50%以上学生寝室。
二、选题范围与立项要求
(一)主题范围
项目具体名称自拟,要求围绕“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勤学奋进、积极向上”的室风建设主题,在“脏乱差”及安全隐患整治、垃圾出楼与分类、良好寝室学风培育、学生起居习惯养成、寝室不良行为管控、思政力量下沉到学生第一线等方面选择1~2个作为切入点,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加强学生的行为养成、劳动意识、作风纪律、信仰信念等教育。
备注:原则上一般化、泛泛化开展的寝室文化节、寝室装扮或设计美化等表层活动,不纳入室风建设示范项目的主题范围。
(二)立项遴选重点考察内容
1.突出室风建设,主题鲜明。围绕室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住宿分布等因素,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靶向思维,着力解决室风建设中的痼疾顽症,有明确的工作针对性。
2.项目思路清晰,操作性强。具有较系统的内容设计和可行的实施载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3.受益覆盖面大,效应明显。项目覆盖面广,学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学生受益面大,项目实施后有明显的正向变化,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和效果,能够形成特色长期开展或辐射推广。
三、立项数量与资助标准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本批拟设立重点项目1—3项(可空缺)、一般项目7—10项。根据项目申报质量,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或减少立项数量。
学校将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作为引导基金(各项目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鼓励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和工作实际,配套投入或争取社会支持,用于项目建设。
四、立项申报与审批安排
1.2020年9月30日前,各学院按照《室风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和本通知说明,自愿申报并填写提交《室风建设示范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每个学院最多申报2项,每个项目填写一份申报表)到学工部学生科(思学楼A207-2,联系人及电话:赵家辉83032933、郑帅83032827),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xgb2827@qq.com。
2.2020年10月16日前,学工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申报材料对各个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批准立项名单。
五、项目建设与验收评估
(一)项目建设
1.每个项目的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原则上在当年秋季学期开学立项建设,当年12月中下旬中期检查,次年6月30日前结项验收)。
2.项目实施应侧重于内涵建设和具体实践,淡化理论研究,防止表面化、形式化、不可持续的一般性活动。要立足室风建设实际,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使项目实施取得实际效果。
3.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宣传和总结,除在学校新闻网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外,要以数据、图表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前后的情况、成效与不足等进行对比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
(二)中期检查
每年12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室风建设示范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附上项目阶段性成果,交学工部。学工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可继续进行,不合格的项目予以撤项。
(三)结题验收
项目建设期满,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评估表、经费支出明细和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图片、新闻报道、总结分析报告等。书面文档交至思学楼A207-2,电子文档发至xgb2827@qq.com,联系人及电话:赵家辉83032933、郑帅83032827;材料截止接收时间:次年6月30日)。
1.室风建设示范项目验收评估表(见附件4)
2.室风建设示范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见附件5)
3.其他支撑材料(如视频、图片、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其中:
(1)本项目有代表性的图片不少于5张;
(2)本项目在学校新闻网及以上媒体专题新闻报道不少于2篇;
(3)其他视频或有代表性的支撑材料;
(4)总结分析报告(重点以数据、图表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前后的情况、成效与不足等进行对比分析)。
(四)经费划拨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立项审批额度分期划拨项目经费;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学校除视情况降低或取消经费支持外,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该单位下学年项目申报资格。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