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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国际学生辅导员岗位主要职责与工作要求等事项的通知

供稿:  编辑:秦海洋  审核:  发布:2018年10月09日  浏览:

各国际学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学校国际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国际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明确国际学生辅导员岗位主要职责与工作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学生辅导员的职责及要求

国际学生辅导员是学校国际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校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 国际学生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为:

1. 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国情校情教育。(1)教育指导国际学生学习掌握在华居留、学习、生活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教育引导国际学生尊重中国风俗习惯、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3)积极开展国情校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讲好中国故事、石大故事,培养国际学生知华、友华、亲华、爱华的情感。

2. 班级建设和学生骨干培养。(1)建立完善国际学生信息档案;(2)指导国际学生班集体和联谊类团体建设,每月指导并参加所带国际学生班级的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3)做好国际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等工作,每月召开国际学生骨干例会不少于1次。

3. 学风建设与学术道德教育。(1)熟悉了解国际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2)主动与任课老师、研究生导师联系(每周深入本科生课堂不少于2次,每月与研究生导师联系不少于2次),关心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学习中的不良倾向;(3)教育引导国际学生遵守课堂、考试纪律,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每学期开展学风建设、学术道德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

4. 意识形态与安全稳定工作。(1)向国际学生明确中国和学校关于宗教活动的规定,引导有宗教信仰的国际学生依法依规进行个人宗教活动;(2)掌握国际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与每位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每学期不少于1次;(3)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每月按时更新学生思想状况、宗教行为、安全稳定等风险台帐及潜在问题信息表(样表另行发布)1次;(4)熟悉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的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流程,参与处理国际学生各类涉外案(事)件和突发事件。

5. 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1)开展国际学生迎新接待、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工作;(2)做好国际学生节假日及假期留校管理;(3)做好国际学生的作息、生活等行为养成教育和日常管理,每周到寝室巡查不少于2次;(4)组织国际学生开展校内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困难帮扶;(5)做好国际学生违纪行为的批评教育和处理;(6)协助做好奖学金评审工作;(7)协助有关单位督促国际学生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8)为国际学生的校园生活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及指导服务。

6. 身心健康教育。(1)协助学校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2)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3)协助校医院等单位开展传染性疾病、流行性疾病预防、治疗等方面的知识普及教育。

7. 开展校园文化活动。(1)指导国际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2)组织国际学生参加学校、上级外事部门举行的有关活动。

8. 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努力学习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政策、理论和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积极探索加强国际学生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

9. 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国际学生辅导员的配备与选聘

1. 选聘到国际学生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热爱来华留学教育事业和国际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工作方法,掌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能够流利地运用英语进行沟通与交流;具备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涉外事务处理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2. 关于国际学生辅导员选聘与备案的说明

201771日起施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明确规定“国际学生辅导员配备比例不低于中国学生辅导员比例,与中国学生辅导员享有同等待遇”。

201876日印发的《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西南石油大学关于本轮教职工聘任工作的安排》(西南石大委发〔201848号)对各学院的研究生、留学生辅导员编制进行了明确核定(详见附件1)。

考虑当前国际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请各相关学院按照西南石大委发〔201848号文件核定的编制和本院教职工聘任的总体安排,对照国际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基本要求,在1015日前正式提出现阶段本院国际学生辅导员岗位拟聘人选名单(样表见附件2)交学工部(研工部)备案。学工部(研工部)将按照管理权限,对各学院提出的拟聘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三、国际学生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

1. 国际学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牵头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党委共同做好国际学生辅导员的选聘、培训、管理与考核等工作,对全校国际学生辅导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统筹管理。

2. 国际学生辅导员与中国学生辅导员享有同等待遇,其发展与培训等工作,参照中国学生辅导员同等方式进行。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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