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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日常违纪处分及解除处分发文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供稿:  编辑:郑帅  审核:  发布:2019年09月18日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68号)、《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69号)、《西南石油大学解除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70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学生日常违纪(不含考试违纪、作弊)处分及解除处分发文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日常违纪纪律处分发文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纪律处分发文前置审批

    1.学生本人撰写检讨或情况说明(使用打印纸或信笺纸手写;内容应对违纪事实做出详细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剖析思想、找出根源,体现认错态度和下一步的改正承诺,学生本人签字并落款日期);

   2.学院填写学生违纪事实认定及纪律处分审批表(中国学生、国际学生日常违纪分别填写附件A1、A2),经学生本人确认违纪事实、明确是否申辩后(如有申辩,学院须复核并形成结论),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查、签名、盖章后,会同学生检讨书及关于违纪事实的其他证据材料交学工部(处)。

    (二)提交处分发文相关材料

    学工部(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学院提交以下处分发文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学发文稿纸(填写模板参见附件A3);

    2.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文件正文(模板参见附件A4)。

    二、学生日常违纪解除处分发文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解除处分发文前置审批

    学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审批表》(中国本科生、研究生填写B1,国际学生填写附件B2),经学院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填写审核意见后,会同其他支撑材料报学工部(处)审批。

    (二)提交解除处分发文材料

   学工部(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学院提交以下发文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学发文稿纸(填写模板参见附件B3);

    2.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解除文件正文(中国学生、国际学生解除处分文件模板分别为附件B4、附件B5)。

    三、其他说明

    1.涉及学生日常违纪给予(解除)处分材料的接收方式如下:

学生类别

受理科室

办公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本科生

学生科

思学楼AB202

郑  帅

83032827

中国研究生

研工办

思学楼A207-1

秦海洋

83032149

国际学生

(含本科生、研究生)

学生科

思学楼A207-2

赵家辉

83032932


    2.涉及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等违纪给予(解除)处分材料按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单位要求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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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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