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68号)、《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69号)、《西南石油大学解除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西南石大学〔2019〕70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学生日常违纪(不含考试违纪、作弊)处分及解除处分发文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日常违纪纪律处分发文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纪律处分发文前置审批
1.学生本人撰写检讨或情况说明(使用打印纸或信笺纸手写;内容应对违纪事实做出详细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剖析思想、找出根源,体现认错态度和下一步的改正承诺,学生本人签字并落款日期);
2.学院填写学生违纪事实认定及纪律处分审批表(中国学生、国际学生日常违纪分别填写附件A1、A2),经学生本人确认违纪事实、明确是否申辩后(如有申辩,学院须复核并形成结论),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查、签名、盖章后,会同学生检讨书及关于违纪事实的其他证据材料交学工部(处)。
(二)提交处分发文相关材料
学工部(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学院提交以下处分发文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学发文稿纸(填写模板参见附件A3);
2.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文件正文(模板参见附件A4)。
二、学生日常违纪解除处分发文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一)解除处分发文前置审批
学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审批表》(中国本科生、研究生填写B1,国际学生填写附件B2),经学院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填写审核意见后,会同其他支撑材料报学工部(处)审批。
(二)提交解除处分发文材料
学工部(处)审核通过后,通知学院提交以下发文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学发文稿纸(填写模板参见附件B3);
2.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解除文件正文(中国学生、国际学生解除处分文件模板分别为附件B4、附件B5)。
三、其他说明
1.涉及学生日常违纪给予(解除)处分材料的接收方式如下:
学生类别 |
受理科室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本科生 |
学生科 |
思学楼AB202 |
郑 帅 |
83032827 |
中国研究生 |
研工办 |
思学楼A207-1 |
秦海洋 |
83032149 |
国际学生 (含本科生、研究生) |
学生科 |
思学楼A207-2 |
赵家辉 |
83032932 |
2.涉及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等违纪给予(解除)处分材料按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单位要求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