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至23日,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和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第四届海峡两岸环境法研讨会于重庆君豪大饭店隆重开幕。此次研讨会旨在加强海峡两岸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我法学院王浩博士应邀参加此次研讨会并作专题报告。
此次研讨会以“合作治理时代环境法的发展与实践”为主题,深入探讨在全新的治理时代中环境法的理论如何发展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发挥实际作用。来自海峡两岸的环境源法学专家学者6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其中,在第四场的发言中,我院王浩博士以“环境风险合作监管的行政法回应”为题作了报告。在报告中他提到,环境风险亟需政府监管,然而,传统的监管模式难以满足现实的监管需求,有必要建立合作监管模式回应监管实践。王浩博士的报告引起了海峡两岸环境法专家学者的共鸣,得到了与会学者的好评。
此次环境研讨会的召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背景下,通过合作治理推动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我院王浩博士参加本次研讨会体现了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在环境、资源、能源学术研究中的重要贡献以及为推动环境法制建设作出的积极努力。此次活动的参加,也进一步推动了我院与大陆兄弟院校法学院以及台湾地区法学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图一:王浩博士出席研讨会
图二:王浩博士作报告
文、图/姜涛
法学院团委宣传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