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是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生在线填写、打印《申请表》
(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请持《申请表》到
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入伍批准书号和退役证书号须填写完整)。
(三)高校审核盖章
请持《申请表》到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首先,到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盖章:明辨楼
B112
财务收费科
→→
然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思学楼
AB201
学生资助中心)。
(四)学生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请将已签字、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交到学生资助中心(思学楼
AB201
)。
(五)学校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
申请学生的有关信息录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批,等待下拨经费。
(六)
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逐年扣缴
经费下拨后,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由学校财务处收费科统一集中管理并逐年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