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2007]8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校学字[2007]59号文件(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为了准确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更好地开展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特下发通知。
一、调查对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情况的非毕业班学生
二、开展时间:2015年暑假期间
三、具体程序:
1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9月进行一次,在每年6月,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要如实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
《调查表》可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下载;
2
、利用暑假期间,持填写好的
《调查表》
到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级政府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3
、
上学年已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需再重新提交《调查表》,只在下学期开学时提交《西南石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的其它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