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统称“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办理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本学制段内,未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乡村振兴定向培养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
二、贷款用途及额度
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三、申办程序
助学贷款办理分首贷和续贷两种,承办银行不同则办理流程不同。
(一)国家开发银行
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详见附件1。
(二)中国银行
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详见附件2。
(三)四川农商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详见附件3。
(四)其他银行
生源所在地助学贷款合作银行为其他银行的,相关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按当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要求执行。
备注:各地承办银行及办理时间,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首次申请的学生请提前联系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确认合作银行、办理时间、办理流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多渠道加强学生感恩、诚信和励志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前往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担任志愿者,铸牢自信自强意识,远离不良贷、套路贷。
2、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及时进行助学贷款申请(特别是首次办理助学贷款学生),避免学生因疏忽而错过助学贷款办理时间,造成学费缴纳困难。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
1、校本部:罗老师,电话:028-83032912。
2、南充校区:周老师,电话:0817-2641033。
附件:
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2. 中国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操作指引
3. 四川农商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南充校区学生发展部(团委)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