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受洪涝或旱情等自然灾害影响致困学生临时困难专项资助的通知

供稿:刘小萍  编辑:刘小萍  审核:秦海洋  发布:2024年06月20日  浏览:

各学院、相关同学:

近日,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广东、福建等地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北方部分地区旱情发展迅速,南涝北旱特征明显。

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及时帮助我校受灾致困的学生共纾困难,现决定开展受洪涝或旱情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受灾致困学生情况摸排及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受洪涝或旱情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房屋受损、财务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影响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者

二、帮扶措施

1.发放受灾专项资助金。对因受灾致困导致学习生活出现困难的学生,根据受灾程度发放专项资助资金。专项资助资金发放方式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执行。

2.优先安排资助项目。家庭受灾的留校过暑假学生,在勤工助学、研究生“三助”等学校资助项目中优先安排。

3.开展资助政策专项咨询。开通如下资助热线,为受灾家庭学生及家长提供资助政策咨询答疑服务,指导学生及时申请相关资助。校本部本科生:028-83035498研究生:028-83032149

三、工作安排

1.全面摸排。主动关心慰问受灾学生,对家庭受灾、造成困难的学生进行摸排,确保实时掌握学生情况

2.及时帮扶。对受灾造成当前学习、生活困难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办理发放受灾专项资助金。

3.持续关注。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持续做好后续资助工作,确保受灾家庭学生安心生活学习。同时主动做好受灾家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鼓励他们坚强乐观、勇敢战胜困难。

四、其他说明

1.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5498

2.南充校区学生如涉及上述受灾,相关情况排查及专项资助工作,由南充校区学生发展部(团委)参照执行并做好相关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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