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对象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办理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本学制段内未服兵役学生。
二、贷款额度
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且本科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在不超最高额度的前提下办理助学贷款,超过学费的部分可用作生活费。
三、申办程序
助学贷款办理分为首贷和续贷两种,且经办银行不同则办理流程不同。
(一)国家开发银行
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详见附件1。
(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详见附件2。
(三)其他银行
生源所在地助学贷款合作银行为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相关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按当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要求执行。
注:首次申请的学生需先联系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合作银行、办理时间。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多渠道加强学生感恩、诚信和励志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前往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担任志愿者,铸牢自信自强意识,远离不良贷、套路贷。
2、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传及解读工作,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及时进行助学贷款申请(特别是首次办理助学贷款学生),避免学生因疏忽而错过助学贷款办理时间,造成学费缴纳困难。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方式:
本科生:罗老师(电话:83032912,思学楼AB201);
研究生:廖老师(电话:83032149,思学楼A207-1)。
附件:
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折页
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