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条例》(校学字〔2014〕1号)和《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敬业精神和综合素质,培养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学校拟于2014-2015学年上学期在校内设立研究生助管、助研岗位(由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设置并发放酬金)、助教(岗位设置由教务处另行通知)。为了做好研究生“三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
二、设岗申请时间
本次设岗申请提交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5日。
三、设岗申请要求
(1)学校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等如需研究生助管,请仔细参阅附件中《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各单位按要求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于9月5日下午6:00前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学校各学院、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等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请详细填写设岗理由、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以便学工部(研工部)审批。
(3)“三助”岗位获批后,由学工部(研工部)向全校研究生公布,研究生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报名,各申请设岗单位根据设岗条件自主面试研究生,并将聘用结果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各单位在设置聘用条件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四、设岗注意事项
(1)本次设岗时间段: 2014—2015学年上学期。
(2)设岗时间段一般不包括寒假、暑假,各单位如确需设岗请另行申请。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三助”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而且对于资助研究生特别是经济困难研究生,促进其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大意义,请各学院、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
(2)加强岗位管理,认真执行研究生“三助”申请、聘用、劳酬预支和考核等程序。聘用单位应安排专门时间对受聘研究生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等,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各聘用单位岗位获批后不得闲置岗位或无故缩短聘用期限。
联系人:钱广 联系电话:83032149
附件:
1、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docx
2、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