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西南石油大学专职辅导员特殊岗位绩效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做好校本部2023年专职辅导员特殊岗位奖励绩效发放工作,现就做好奖励绩效的积分认定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全体专职辅导员,不含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南充校区辅导员由南充校区学生发展部统一组织认定。
二、认定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7日
三、认定范围
本次主要认定专职辅导员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工作实绩类、职业发展类以及科学研究类成果,详见《西南石油大学专职辅导员特殊岗位奖励绩效积分细则》(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职辅导员特殊岗位奖励绩效的积分认定工作,确保客观反映辅导员年度内的工作成效,切实体现“激励先进、带动后进”的分配原则。
2.精准填报。请全体专职辅导员认真如实填报《西南石油大学专职辅导员特殊岗位奖励绩效积分认定申报表(个人)》(附件2),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同时须提交相应支撑材料,无法提供支撑材料的不予认定。
3.报送方式。请各学院汇总本学院专职辅导员的积分认定申报情况,填报《学院专职辅导员特殊岗位奖励绩效积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连同本学院所有专职辅导员的积分认定申报表及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7日前提交至学工部。提交方式为:附件2与附件3电子版登录【数字学工】-【材料报送】模块,点击【2023年专职辅导员特殊岗位奖励绩效积分认定材料】进行报送;纸质档附件2与附件3以及支撑材料提交至思学楼AB202。
未尽事宜请联系郑帅,电话:2213。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