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供稿:  编辑:陈月  审核:  发布:2021年11月09日  浏览: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作用,根据《西南石油大学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211-12月在岗的兼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

四、考核方式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2.班主任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学院党委(党总支)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中个人总结占20%,学生评议占30%,学院党委(党总支)考核占50%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并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

2.学生评议: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数的40%,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见附件1;

3.学院考核:在自我评价、学生评议的基础上,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并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

4.学校审核: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见附件31130日报学工部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xgb2213@qq.com邮箱,加盖公章的纸质档交至思学楼A203办公室;

     联系人:张勇,电话:7992

 六、考核结果

1.班主任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级,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

2.对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师德师风;工作失职,产生不良后果;不能按照要求履行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职责者,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3.对于考核不合格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其兼职辅导员(班主任)任职资格;

4.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职称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9日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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