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优秀研究生中选聘2021年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供稿:  编辑:陈月  审核:  发布:2021年09月25日  浏览: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专兼结合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亲和力和针对性,根据学校当前专兼职辅导员队伍情况,经研究决定在优秀研究生中选聘2021年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2020级和2021级硕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本科生兼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1.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5.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7.在学校和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8.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9.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和学院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与研究生沟通和交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深入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协助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社会责任感、学术道德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引导和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指导和帮助研究生建立和健全党团支部、班委会等研究生组织,加强对研究生骨干的培养,引导研究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度,努力把所指导的班级创建成为勤奋学习、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互助友爱、诚实守信的集体。

4.按照学校和学院统一安排,协助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做好研究生的迎新工作、入学教育、毕业典礼、奖助学金评定、安全教育、突发事件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6.协助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研究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研究生个体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出现心理危机事件。

7.深入研究生宿舍,指导研究生做好寝室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教育研究生遵守学校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

8.协助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做好研究生学术科技、社会服务、创新创业、学术诚信教育等活动的组织,建立活动载体培育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

9.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选聘工作程序

1.应聘报名阶段。凡有意向参加兼职辅导员选聘的,根据《附件120219月各学院兼职辅导员需求计划表》(详见附件1)填报《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2),1010日前将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gb2213@qq.com纸质文档提交至思学楼AB202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2213

2.资格审查阶段。1013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根据《西南石油大学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暂行办法》(详见附件3)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3.面试。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本批次兼职辅导员选聘的面试,面试时间、方式以及要求另行通知。

4.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配备计划,择优确定2021年度兼职辅导员名单,并在校园网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7992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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