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供稿:  编辑:岳陈军  审核:  发布:2020年10月14日  浏览:


根据《关于在优秀研究生中选聘2020-2021学年度兼职辅导员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法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工作职责

1.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精神境界。

4.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5.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6.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

7.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及时做好助学贷款和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的申报评定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并加强教育引导,努力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才。

8.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9.开展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创建优良班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班级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张扬学生优良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选聘工作程序

1.应聘报名。2020年10月16日(周五)18点前,凡有意向参加兼职辅导员选聘的,请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48207081@qq.com ,同时需将纸质申请表提交至博学楼AB505。

2.资格审查。法学院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及管理办法》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进行通知。

3.面试。法学院组织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程序另行通知。

4.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聘用协议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联系人:于百江,83032070。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暂行办法

 

法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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