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院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纪律规矩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作者:王子昀     编辑:李昕露     审核:曾有为     

418日,经管院在博学楼B403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委书记党刘栓主持,学院领导、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参加。

党刘栓带领与会人员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他指出,这些准则和规定明确了教师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为教师行为划出了底线,全院教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时刻牢记立德树人神圣职责,在道德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经常检视自己的行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刘栓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研析违反教师纪律准则的典型案例。他要求全院教职工切实增强遵守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知准则、守底线,积极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时代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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